交通事故訴訟需要哪些證據 如何收集交通事故訴訟證據
1.交通事故訴訟需要什么證據?
交通訴訟中最常見的證據如下:
1.交通事故證明。交通事故認定是公安機關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據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以及違法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行為。根據公安部發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分為全責、無責、主要責任、次要責任、同等責任和無法認定責任六類。交通事故認定書在交通事故處理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影響著交通事故的民事賠償、行政處罰乃至刑事責任等法律責任。因此,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交通訴訟中非常重要的證據。
2.傷殘鑒定證書。傷殘鑒定是指符合鑒定人條件并承擔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的人員,在客觀檢查的基礎上,根據檢查結果和傷殘評定標準,運用專門知識進行分析,做出的綜合判斷。2002年,國家質檢總局發布了《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標準》,將傷殘分為十級,一級為最嚴重。傷殘鑒定是民事賠償的重要依據之一,尤其是要求對方支付傷殘賠償金時,是不可或缺的證據。否則,由于沒有相應的證據支持,將無法獲得應有的賠償。
3.用于當事人支付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費用的票證和單據。這些費用的單據是向賠償義務人要求賠償的不可或缺的證據,也是法院支持自己賠償請求的依據。否則,當事人在沒有相關證據的情況下漫天要價,只會白白多交訴訟費,沒有任何實際意義。
4.除了上述重要證據外,訴訟中常見的證據還有車損證明、誤工證明、被害人死亡證明、被害人扶養人證明等。只有收集各種證據,才能最大限度地證明自己的主張,獲得最大限度的賠償。
二、如何收集交通事故訴訟證據
(一)當事人自行收集證據
1.書證的收集:交通事故理賠涉及的書證主要有:事故認定書、病歷、出院證明、診斷證明、醫療票據及清單、收入證明、暫住證、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拖車費單、停車費單、交通費單等。
2.物證:損壞的物品,如要求賠償的,應保持原樣;如不能保留原件,應在雙方或第三方在場的情況下拍照保存。
3.證人證言:如果對事故的認定有異議,可以找事故現場的證人出庭作證。
4.鑒定結論:車輛損壞、傷殘、誤工或哺乳時間等鑒定。
5.視聽資料:可以是事故現場的照片、錄像、錄音或電子眼拍攝的監控記錄。
(二)申請證據保全
1.對于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證據,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提前確認或者固定證據。可能的證據滅失意味著證人可能死亡,物證、書證可能腐爛或被銷毀,或者證人將來可能居住在國外,導致出庭困難。
2.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有困難的,可以向公證處申請公證保全。
(三)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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