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后應該找誰賠 交通事故賠償怎么算
1.發生交通事故后,我應該賠償誰?
1、對事故后果負直接責任的駕駛員,駕駛員本身是車主,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2.駕駛人在執行職務時發生交通事故負有責任的,由駕駛人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就是說,駕駛員執行機動車所有人交付的運輸任務,因違法駕駛造成事故的,一般只承擔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不承擔賠償責任。
賠償責任應當由駕駛人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承擔,但道路交通事故是因駕駛人違章駕駛造成的。因違法行為的違法性和駕駛人的主觀過錯,規定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賠償損失后,可以向駕駛人追償部分或者全部費用。
3.機動車轉賣后未過戶的,必須通過汽車交易市場辦理機動車所有權轉移,車主或者車輛所屬單位應當及時到當地車輛管理機關辦理轉移登記手續;否則視為無效。機動車已轉賣未過戶發生交通事故的,由事故責任人和機動車所有人或者其所屬單位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二、交通事故賠償如何計算?
1、傷殘賠償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2.殘疾輔助器具費=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
3.喪葬費=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4.被贍養人生活費=事故責任人所在地年人均消費支出×贍養年限;
5.住院伙食補助=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6.醫藥費補償=醫藥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
7.誤工費=誤工費收入(日、月、年)×誤工費;
8.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同級別護工護理服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9.死亡賠償金=事故責任人所在地、賠償權利人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運輸費用=實際發生的費用;
11.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
12.直接財產損失費=受損財產的直接損失;
13.車輛停車損失=車輛停車期間的實際損失;
14.精神損失費=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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