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停車路段停多久算違章
有說3分鐘的,有說5分鐘的,有說駕駛員只要不離開車輛,有說交警會檢查引擎蓋溫度等等,那究竟哪一種才是正解呢?沒有明確的規定,讓不少人覺得這是看交警心情的。這個小編不能說沒有,畢竟交警也有指標一說嘛。不過,因為中招的車主朋友太多了,所以也就總結了不少經驗,把這些經驗告訴大家,這冤枉錢,咱還是別花了。
一、千萬不要離開車輛
在路邊臨時停靠是允許乘客臨時上下車的,等2-3分鐘也沒什么問題。但是如果從監控視頻中察覺司機在路邊停靠期間離開車輛,哪怕汽車沒熄火,多半的情況算違停。
二、臨時停車最多5分鐘
機動車道內即使有臨時停車標志,在車道兩側畫有黃色網格線內是堅決不能停車的,否則算是違停無疑。雖然兩標識的確有沖突的地方,但黃色網格線內禁止停車是交規的明文規定,這點是毋庸置疑的。
在臨時停車區域,停靠5分鐘內且駕駛者不離開車輛,稍等乘客是允許的,哪怕有交警在場也沒有關系,但需確保車輛沒有停放在黃色網格線區域內。停車超過5分鐘就極有可能算是違停,哪怕申請復議也于事無補。
三、不管多久都不能停
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四、協警不能貼罰單
協警貼的那不是罰單,是通知單,通知你回頭查詢一下自己的違法記錄,之后后臺的交警來決定是否開罰單,然后你就能查到了。也就是說協警發現疑似違法違章行為,通知你查詢到底是不是真的違法違章了,之后將疑似違法違章的行為和證據影像拿給交警確認,交警確認后開罰單。所以協警沒有權力開罰單,但是有權利將疑似違法違章的行為報告給交警,交警開罰單,如果你發現有協警給你開的是罰單而不是通知單,那你就可以投訴了。
因為現在不少路段都有電子警察,即使交警不在,罰單也是照開不誤。有時候遇到交警叔叔還能求求情什么的,是不是。不過據說上海最近在嚴厲打擊違章行為,在上海開車的朋友還是多注意點,說不定什么時候全國開始嚴打了。總之,咱就多注意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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