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因漏油更換減震器,是否可以退車?
2019-03-12 17:34:44
作者:chihong
【太平洋汽車網】如果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兩年或者5萬公里)內,因產品質量問題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日的,或者因同一產品質量問題累計修理超過5次的,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由銷售者負責更換車輛。
案情簡介
廣州某消費者在2016年8月購買的車輛,行駛的里程數不足4萬公里,因車輛的減震器在不到兩年時間里多次出現漏油情況,已經在經銷商處更換了3次左后輪減震器。消費者對車輛質量問題表示強烈不滿,要求退車,經銷商認為此情況不符合退車條件從而拒絕了消費者的退車要求。
相關法律法規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二十條: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兩年或者5萬公里)內,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后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兩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更換或者退貨;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后橋、車身的主要零件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其種類范圍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或規定,具體要求由國家質檢總局另行規定。
《家用汽車產品三包主要零件種類范圍與三包憑證》(GB/T29632-2013)規定的懸架系統主要零件范圍如下:
處理意見
本爭議案件中涉及的減震器并不在主要零件范圍內,即使同一位置的減震器被更換了3次,也沒有達到汽車三包規定中的退車條件。建議消費者按照經銷商的維修方案對車輛進行維修。(消息來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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