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陰市哪些車輛符合報廢車補貼條件?
在江陰市,以下車輛符合報廢車補貼條件:
首先,機動車要在本市登記注冊。
其次,機動車得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無錫市報廢汽車回收企業報廢,并在本市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然后,車輛提前報廢的,其實際使用年限距離江蘇省規定強制報廢年限一年(含)以上,且非因自然報廢或交通事故等導致直接報廢。實際使用年限計算的起始日期為車輛初次登記日期,終止日期為車主將車輛交售給機動車報廢回收拆解企業的日期(以《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上“交車日期”為準)。
另外,蘇 B 開頭的無錫本地車,如果是 2005 年 12 月 31 日前登記注冊的汽油車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前登記注冊的柴油車(不包括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摩托車),自公告發布之日(2020 年 10 月 16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并在本市報廢汽車回收企業報廢并辦理注銷登記手續,提前一年(含)以上淘汰的,有可能享受補貼。
同時,轉到外地去的本地車不能享受補貼,行政事業單位和財政供養單位的車輛淘汰也不享受本次補貼。
補貼標準方面,汽油車 2000 年到 2005 年注冊,以小型轎車為例 05 年的補貼金額 2750 元加鋁輪轂不缺配件的 1300 元合計 4050 元。柴油車 2006 年到 2012 年,以 12 年重型貨車為例補貼金額 17000 元加 1200 元每噸過磅計算和價。對提前報廢國四排放標準營運類柴油貨車,根據車輛類型(中型、重型)和提前報廢時間,按照 1 萬元-4.5 萬元/輛不等予以分檔補貼;對提前報廢國四排放標準營運類柴油貨車并新購國六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或新能源營運貨車,按照 3.5 萬元-14 萬元/輛不等予以分檔補貼。
符合條件的車主自 2020 年 10 月 26 日起可帶上相關證明和證件到市車管所專窗申請補貼。
按照《通告》規定,自 2020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辦理報廢手續的符合要求的高排放車輛,自即日起至在 2023 年 1 月 31 日前均可以申領補貼,逾期不再受理。
補貼程序是車輛注冊登記所有人攜帶車輛《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轉移申請表》將機動車交售給無錫市報廢汽車回收網點,并取得《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和《機動車注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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