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臨平區購車補貼的發放方式是怎樣的?
杭州臨平區購車補貼的發放方式是這樣的。
第三輪補貼政策活動時間在 12 月 1 日至 12 月 20 日,補貼資金 1000 萬元。
補貼標準按車價分檔,車價 10 萬元(含)-20 萬元,補貼 2000 元;車價 20 萬元(含)-30 萬元,補貼 4000 元;車價 30 萬元(含)以上,補貼 6000 元。
補貼范圍是活動期間在確定清單內企業購買 7 座以下(含 7 座)乘用車,包括新能源汽車、符合國六及以上排放標準的燃油汽車(含油電混合)小客車新車,車輛用途為“非營運”的個人或單位,每個個人或單位限補貼 1 輛。
申請流程有三步。第一步是補貼申報,活動期間由汽車銷售方即時登陸臨平區企業服務平臺,提交補貼申報信息。個人購車要提交購車人姓名、身份證信息、銀行卡賬號、手機號、發票照片、發票金額、開票日期等;單位購車要錄入企業名稱、社會統一信用代碼、對公賬號、車架號、聯系人姓名、手機號、發票號等。
第二步是車輛上牌,消費者購車后不限上牌地區,第三輪汽車補貼需在 2024 年 1 月 31 日之前完成車輛上牌,并由汽車銷售企業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之前完成車牌信息上傳。
第三步是補貼審核,按申報時間先后排序鎖定補貼名額,由區稅務局對發票一致性進行審核,區商務局對上傳綜合信息一致性進行審核,區公安分局車管所對車輛上牌信息進行審核。
另外,還有關于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的補貼,對個人消費者交回本人名下在杭州市上牌的電動自行車舊車(帶電池),并在臨平區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購買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新車的,予以購車款 20%補貼,最高不超過 500 元/輛,每名消費者僅享受一次補貼。需要注意的是,2024 年 11 月 1 日之前,購買的電動自行車電池為鋰電池的,不享受補貼;11 月 1 日以后購買的電動自行車電池為鋰電池的,鋰電池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的可以享受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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