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車輛補貼的申請條件是什么
海南車輛補貼的申請條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是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車輛要通過接入海南省新能源汽車監管平臺等方式核算車輛里程和充電量,補貼資金發放前車輛未過戶,車輛所有人未列入信用中國網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等,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票日期和機動車行駛證注冊日期需在規定時間內。
運營服務補貼方面,新能源載貨營運汽車中重型車輛自注冊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核算里程達 3 萬公里,輕型及以下車輛達 2 萬公里。
新能源汽車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且須為初次登記上牌車輛,注冊登記取得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補貼資金發放前未過戶。
對于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對象為乘用車產權的個人消費者。個人消費者轉讓的乘用車應于細則印發前登記在本人名下,轉讓日期在規定期間內。新購乘用車的購買日期也在規定期間內,且應在規定時間前完成車輛初次登記上牌。比如,2024 年 5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轉讓名下乘用車的個人消費者,新購新能源車購買日期應在 2024 年 5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燃油車購買日期應在 2024 年 7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并于 2025 年 1 月 31 日前完成車輛初次登記上牌。
另外,海口發放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報廢或轉讓的舊車需在 2024 年 6 月 27 日前登記在個人消費者名下,日期在 2024 年 6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間,新購車輛的購買日期在 2024 年 6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間,需在海口市購買,2025 年 1 月 20 日之前完成車輛注冊登記手續。
申報補貼可通過移動端登錄云閃付 APP,按照相關流程進行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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