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標識的設置有什么規范和標準?
交通標識的設置是有嚴格規范和標準的。
從全局出發,綜合考慮,布局得合理,防止信息不足或過載,重要信息要連續、重復顯示。
一般設置在道路行進方向右側或車行道上方,特殊情況可在左側或左右兩側同時設置。同一地點設置多個標志牌,安裝在一個支撐結構上最多不超四個,先滿足禁令、指示和警告標志的空間。
警告標志不宜多設,同一地點最多不超三個,危險地帶視情況定。要避免不同種類標志并設,以防視覺識別混亂。
交通標志的制作要符合 GB5768 和 JT/T279 的規定,運輸、安裝時不能損傷標志面及金屬構件鍍層,位置、數量及安裝角度要符合設計要求,大型標志地基承載力也要符合要求,大型標志柱、梁焊接部分要符合鋼結構焊接規范,無裂縫等缺陷。
標志面要平整完好,無起皺等,50cm×50cm 表面上,氣泡總面積不能大于 10mm2 。反光膜應減少拼接,標志字符不允許拼接,底膜不應有拼接縫,有接縫時按最大寬度拼接。
交通路標牌要在駕駛者和行人容易看到的醒目位置,傳遞清晰明確且與道路交通有關的信息。
道路交通標牌分主標志和輔助標志,主標志有四種類型。警告標志共二十三種,形狀為頂角朝上的等邊三角形,顏色為黃底、黑邊、黑圖案。
一般標志在公路右側,車道劃分等標志路側設置困難時用門架式支撐裝在公路上方,高速公路終點附近一些禁令或警告標志在中央分隔帶內。
標志設置要保證相互不影響,無結構物阻擋視線,互通式立交及服務區附近以不影響駕駛員視線為原則,要有提前量,板面尺寸越大,提前量可越小。
路側標志與路肩外緣有 25cm 凈距,板下邊緣與緊急停車帶外側路面間有 2m 凈空,公路上方設置的標志,板下邊緣與路面間凈距大于 5m,標志板正面面向來車方向,與公路走向基本成直角布置,板面稍向內傾斜。
設置位置要合理,在駕駛人決策關鍵位置設必要標志,支撐方式要易于發現,避免被遮擋,設計要突出基本要素,使其醒目易辨識易記憶。
從綜合交通及路網功能角度出發,體現路網一體化理念,從駕駛人出行需求出發系統設置,保持相關標志版面信息的一致性、連續性,同一類型標志的版面布局等要一致,設置位置要滿足公路視距和視認要求,支撐方式根據多種因素綜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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