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安全新國標征求意見,亮點多
近日,公安部組織完成的《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引發廣泛關注。這一作為我國機動車安全管理最基礎的技術規范,此次修訂亮點頗多,在多個關鍵領域提出更嚴格安全技術要求。
在車輛加速性能方面,征求意見稿明確規定,乘用車每次啟動后,應處于百公里加速時間不少于5秒的默認狀態。近年來,新能源車加速失控事故頻發,駕駛人對高加速模式的操控能力不足,導致事故增多。而駕校教練車和多數普通燃油車百公里加速在5秒以上,此規定能大幅減少誤操作概率。并且,這并非禁止高性能選項,運動模式等仍可手動切換體驗推背感。同時,純電動及插電混動載客汽車需具備“踏板誤踩加速抑制功能”,靜止或低速蠕行狀態下可自動檢測誤操作、抑制動力輸出并聲光提醒駕駛員。
新能源汽車安全也是重點關注領域。針對頻發的電池起火事故,新標準提出多項要求:車輛碰撞或安全氣囊展開時,自動切斷動力電路;具備電池單體異常監測與熱事件預警功能,聲光提示車內人員;動力電池設定向泄壓與壓力平衡裝置,確保熱失控不影響乘員艙安全;車長≥6米的電動客車,電池報警后5分鐘內電池箱外部不得起火爆炸。
輔助駕駛系統監管進一步加強。系統激活前需通過生物識別或賬號登錄確認駕駛人完成相關培訓;車速超10km/h時,持續進行手部脫離與視線脫離檢測;行駛中禁止開啟娛樂影像和游戲功能。
對于重中型貨車和大中型客車,新標準擴大多項主動安全系統應用范圍,涵蓋自動緊急制動系統、電子穩定性控制系統、車道偏離預警、全景影像或盲區監測系統、駕駛人注意力監測系統、輪胎爆胎應急裝置等。
此外,新標準在應急安全設計上也有諸多考量,如乘用車保證至少兩個車門可供上下車并配備機械式應急門把手;事故或電池熱事件時,非碰撞側車門自動解鎖;車窗玻璃禁止用鏡面反光膜,應急窗便于擊碎逃生。同時加強車輛識別代號(VIN)打刻管理,推動車輛身份信息更規范、可追溯。
此次修訂是我國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的系統性升級,有效回應道路交通安全新問題,為汽車行業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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