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廢輪胎的相關政策法規有哪些?
處理廢輪胎的相關政策法規眾多,涵蓋國家及部分省市層面,還有一些國外的規定。在國內,工信部等部門發布《廢舊輪胎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規范行業全過程;國家發改委提出加快構建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以加強廢輪胎回收利用。同時,廢輪胎處理要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國外方面,美、歐、加等也有各自的強制回收等規定。這些政策法規旨在推動行業規范發展。
在我國,《廢舊輪胎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從項目選址、技術裝備、資源利用、環境保護以及產品質量等多個維度,為廢舊輪胎綜合利用的全流程設定了明確標準。只有符合這些規范的企業,才有資格投身于輪胎固廢回收及相關業務,這無疑為行業豎起了一道“準入門檻”,有力地提升了行業整體水平,有效減少了因不規范操作導致的環境污染等問題。相關部門還會依據規范條件,發布符合行業準入條件的企業名單,助力企業發展壯大,進一步推動行業走向規范化。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資源綜合利用促進法》以及《國務院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同樣是處理廢輪胎必須遵循的準則。其中明確禁止“土法煉油”,要求煉油企業必須手續合法且環保達標。在處置方式上,可對廢輪胎進行切割加工或破碎成顆粒另作他用,但嚴禁燃燒。對企業的處理能力也有規定,已建成企業每年綜合處理能力不得低于1萬噸;新建、改建、擴建企業年綜合處理能力不低于2萬噸(大氣連續再生法除外)。同時,涉及廢舊物資回收的企業須辦理相關許可證,收購與運輸也都有嚴格要求。
國外在處理廢輪胎方面也有成熟的政策法規。美國將廢舊輪胎列入強制回收產品目錄,國家資助修建的瀝青公路須摻入一定比例的廢輪胎膠粒。歐洲部分國家規定輪胎胎面磨耗到一定程度必須回收處理,并明確了多種回收方式以及費用承擔模式。加拿大立法規定車主換輪胎須“以廢換新”,并繳納回收處理費,設立專項基金用于管理。
總之,國內外這些處理廢輪胎的政策法規,從不同角度對廢輪胎處理進行約束與引導,規范行業秩序,推動資源合理利用與環境保護,助力廢舊輪胎處理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
最新問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