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交通違章查詢扣分標準是怎樣的
在廈門,交通違章的扣分標準如下:
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記 12 分。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記 12 分。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 20%以上,記 12 分。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記 12 分。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記 12 分。
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記 12 分。
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記 6 分。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記 6 分。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 20%,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 20%以上,記 6 分。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 20%,記 6 分。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 20%以上未達到 50%,記 6 分。
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 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記 6 分。
不按導向行駛,罰款 100 元記 2 分。
在公交車站違停,處以 400 元罰款,一年內違反三次以上的,第三次起每次罰 800 元。
交通繁忙路段嚴禁停車,在繁忙時段內停車的,依法處以 500 元罰款。在繁忙時段以外時間內停車的,處以 200 元罰款。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隨意壓線變道的,罰款 150 元、記 3 分。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罰款 150 元記 3 分。
廈門北站出發層嚴禁空載車駛入,違者罰 150 元記 3 分。
斑馬線前不禮讓行人,將被罰 300 元、記 3 分。
超速 20%以上未達 50%,罰款 100 元記 6 分。
闖紅燈罰 500 元扣 6 分。
需要注意的是,查到自己的車輛有違章記錄的車主請盡快到廈門交警支隊接受處理,逾期不繳納罰款的將會每天加收 3%的滯納金,廈門交警車管所將停辦車輛的年審、換證等等一切業務,所有后果由車主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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