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胎標準在環保方面有什么具體要求?
輪胎標準在環保方面的具體要求涉及多個維度。在材料上,限制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如我國規定綠色輪胎生產中不應使用 N-苯基-β萘胺等。在性能方面,歐盟要求強制標注燃油效率、濕滑路面抓地力、噪音等級等,還限制多環芳烴等有害物質含量。同時,在資源利用與污染控制上,從森林保護、碳足跡到微塑料污染限制,以及廢舊輪胎處理都有相應環保規范,全方位推動輪胎行業的綠色發展 。
從森林資源保護來看,歐盟的《歐盟零毀林法案》影響深遠。自 2024 年 12 月 30 日起,針對大型企業強制執行,涉及天然橡膠及輪胎產品。這意味著禁止使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后在涉及毀林或退化土地產出的橡膠原料。并且,企業需提供供應鏈盡職調查聲明,還要通過第三方認證,像 FSC 等,以此來驗證整個供應鏈沒有毀林行為,從源頭上保障森林生態。
在環保性能與技術標準領域,歐盟的輪胎標簽法規強制標注多項重要指標。燃油效率體現了輪胎的節能水平,濕滑路面抓地力關乎行車安全,噪音等級分為 A - G 級,不達最低等級禁止銷售。REACH 法規嚴格限制多環芳烴等有害物質含量,輪胎配方必須符合 SVHC 清單要求。而即將生效的歐 7 排放標準,著重限制輪胎磨損產生的微塑料污染,促使企業采用低磨損配方或新型材料。
碳足跡與循環經濟方面也有新動向。可持續產品生態設計法規要求輪胎設計時要兼顧可回收性,未來甚至可能需要提供“數字產品護照”,以便更清晰地了解產品的整個生命周期。
在廢舊輪胎處理上,回收再利用要確保處理工藝和設備環保,翻新處理要符合質量和安全標準并使用環保材料,創意改造需用環保涂料等,建筑應用要合理安裝并考慮長期環境影響。
總之,輪胎標準在環保方面的要求涵蓋了從原料采購、生產制造、使用過程到廢舊處理的全流程,通過這些細致且全面的規定,助力輪胎行業朝著綠色、可持續的方向穩健發展 。
最新問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