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地區可以享受五菱榮光小卡專用車購車補貼?
目前,五菱榮光小卡專用車在以下一些地區可以享受購車補貼。
在成都,4 月 24 日至 12 月 31 日,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能獲得 1.5 萬和 2 萬元的定額補貼。
四川省置換更新補貼方面,個人消費者在 2024 年 8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在四川省內轉讓本人名下乘用車并在省內購買新乘用車,可申請一次性定額補貼。購買新能源乘用車,價格不同補貼不同,5 萬元(含)-15 萬元(不含)每輛補貼 11000 元;15 萬元(含)-25 萬元(不含)每輛補貼 14000 元;25 萬元(含)以上每輛補貼 17000 元。購買燃油乘用車,5 萬元(含)-15 萬元(不含)每輛補貼 8000 元;15 萬元(含)-25 萬元(不含)每輛補貼 11000 元;25 萬元(含)以上每輛補貼 15000 元。而且,四川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與國家汽車報廢更新補貼不可同時申領。此外,成都龍泉驛區還有第二輪汽車消費補貼。
在北京,提高報廢更新補貼標準,報廢符合標準的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由原來補貼 1 萬元提高到 2 萬元;報廢符合標準的舊車并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由原來補貼 7000 元提高到 1.5 萬元。舊車應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前(含當日)登記在申請人名下。已申請補貼的消費者,按新標準予以追加補貼。還有置換補貼政策,補貼對象需同時滿足自然人車主、2024 年 9 月 1 日 0 時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4 時期間轉讓注冊登記在本人名下 1 年以上本市的乘用車,在本市汽車銷售企業新購新能源乘用車,開具本市《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并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新購新能源乘用車上牌手續等條件,每置換更新一輛乘用車給予 1.5 萬元補貼。
在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最高優惠 0.55 萬,最低起售價格僅為 4.68 萬。
在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優惠 0.30 萬,最低起售價格僅為 4.66 萬。
在洛陽,最高優惠 0.20 萬,最低起售價格僅為 4.7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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