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上人員責任險如何理賠
車上人員責任險的理賠主要分以下幾種情況。
首先,在發生交通事故導致車上人員人身傷亡時,會進行賠付。對于每個受害人,賠款計算方式不同。
當(每輛車的人身傷亡損失金額-交強險賠償金額)事故責任比例高于或等于每次事故的賠償限額時,賠款=每次事故的賠償限額(1-事故責任免賠額)( 1-絕對免賠額) 。
當(每輛車的人身傷亡損失金額-交強險的賠償金額)事故責任比例低于每次事故的賠償限額時,賠款=(按合同核定的每輛車的人身傷亡損失金額-交強險賠付金額)事故責任比例(1-事故責任免賠額)(1-絕對免賠額)。
事故責任保險比例方面,被保險機動車一方負事故主要責任的,事故責任比例為 70%;承擔同等事故責任的,比例為 50%;負次生事故責任的,比例為 30%。
賠償限額方面,駕駛員和乘客每次事故的責任限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協商確定,按被保險機動車核定載客人數確定座位數,強調“每座賠償限額”。比如投保每輛車的人責任險 3 萬元,一家三口遭遇意外,治療費用不同,賠償限額也不同,被保險人獲得賠償后,保險合同繼續有效至期滿。
事故責任免除率方面,不同保險公司對免賠額定義不同,比如車主承擔事故主要責任,有的保險公司免賠額為 15%,有的為 10%。
車上人員責任險的理賠范圍廣泛,包括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朋友坐車發生意外、車輛起火燃燒造成的損失及施救費用、車輛被盜、玻璃單獨破碎、被他人剮劃的修復費用、車輛損失險或第三者責任險的免賠金額等。
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和保險公司協商確定,一般每個座位保額按 1-5 萬元確定,投保人數不超過核定座位數。
在申請理賠時,被保險人對保險車輛要有保險利益,事故發生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未確定事故責任比例的,保險公司按規定比例確定。
本保險實行相應的事故責任免賠率,負全部責任免賠 15%,主要責任免賠 10%,同等責任免賠 8%,次要責任免賠 5%,單方肇事事故免賠 15%。
被保險人索賠時,要向保險人提供保險單、被保險人和車上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保險車輛行駛證、駕駛人駕駛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或法院等機構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及其他證明、車上人員人身傷殘程度證明以及有關費用單據、其他能確認保險事故性質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對保險車輛不具有保險利益,不得向保險人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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