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回國買車需要什么條件
留學生回國買車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在國外留學一學年九個月以上,學習期間連續在境外停留時間不少于 180 天,回國停留時間不滿 30 天的按連續在外計算,學習結束兩年之內回國,畢結業后首次入境一年內申報。
留學期間實際在國外停留的總時間達到 270 天及以上(從入學到畢業)。
留學目的明確,在國外正規大學、學院、科研機構進行為期一學年(9 個月)及以上的學習、攻讀學位、進修業務或從事科學研究及進行學術交流。期間國內外學習時間要求累計不少于 9 個月。
在港澳臺地區進行學習、進修的留學人員享受同樣待遇。
如果是在疫情期間回國并在國內完成學業,未再次出國留學,一年申報有效期的起算時間,以留學生提供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官方文件中記載的畢業(完成)日期為準。
符合條件的車型包括經海關批準的定點國內汽車企業生產的車型,大部分合資品牌國產車已納入免稅名單。原裝進口車型和不在免稅范圍內的國產車則不在優惠政策之列。
所需申請材料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自用物品申請表及相關說明、《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或《在港澳學習證明》(自教育部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后,需以有效的入學通知、學歷認證(獲取學位的)或邀請函、完成證明信(不獲取學位的)代替)、學歷學位證書、護照、身份證、戶口本、在學期間出入境章或出入境記錄等。《海關自用物品申請表》《中企誠誼代辦服務委托書》,以及主管地海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辦理流程是回國服務的留學人員向所在地海關提出購買免稅國產汽車申請,填寫《自用物品申請表》一式四份并簽字,連同規定的證件及證明文件交海關驗核。
海關審核通過后,留學生在汽車廠家購車,憑廠家發票領取《免稅國產汽車準購單》,憑準購單在國稅部門辦理免稅手續。
辦理形式為窗口辦理,需到現場 3 次。
辦理地點如上海黃浦海關地址在上海市黃浦區淮海中路 1 號柳林大廈 10 樓大廳,辦理時間是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8:30 - 11:30 AM 1:30 - 4:30 PM。
目前全國已有部分海關可受理并審批沒有《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免稅車購車申請。
留學生免稅車在免征關鍵件或成套散件進口環節的關稅和免征車輛購置稅方面享受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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