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能源車購車補貼的申請條件是什么
深圳市新能源車購車補貼的申請條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對于城市公交企業,名下 8 年及以上車齡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報廢,購買符合條件的新車或更換符合條件的動力電池可申請。符合條件的車需納入相關目錄,動力電池在 2024 年 1 月 1 日后生產,質保不低于 5 年。
個人消費者方面,提前報廢或遷出個人名下“國Ⅳ”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普通小汽車,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間購置符合條件的新能源車可申請。要辦理個人名下相關車輛報廢或遷出業務,使用更新指標,在深圳市行政區內購買新能源汽車并上粵 B 車牌,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報廢或遷出的小汽車為粵 B 牌且首次注冊登記日期在 2015 年 12 月 30 日及以前。新購置新能源車要納入相關目錄,在深圳市經營納統的汽車經銷企業購買新車,符合小型、微型載客汽車規定,新購置新能源車發票開票日期在補貼期限內。購車合同簽署日期、購車訂金憑證日期和發票日期均在補貼期限內,且發票日期在其他兩者之后也可申請。
非個人用戶購買的新能源車申請補貼,累計行駛里程須達到 3 萬公里(作業類專用車除外)。
補貼標準方面,10 - 20 萬元的車輛補貼 1 萬元/輛,20 萬元以上的車輛補貼 2 萬元/輛。2023 年的補貼,10 萬元(含)至 20 萬元(含)的補貼 0.5 萬元/輛,20 萬元(不含)以上的補貼 1 萬元/輛。
申請補貼要在規定期限內完成,2022 年 5 月 23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間申請,2023 年的申報期限為 2023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止,逾期無法享受。
每名申請人僅限享受一次補貼,補貼有效期也有相應規定。
補貼采用線上申領方式,申請時需提交身份證件、指標證明、購車發票等相關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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