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紹興購車補貼政策 2020 后能否轉讓車輛?
在紹興,享受購車補貼政策后,2020 年后是可以轉讓車輛的,但有一系列條件和要求。
首先,時間方面,2024 年 7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個人消費者報廢或轉讓本人名下乘用車,并在紹興市內銷售企業購置 7 座(含)以下新乘用車,可申請一次性補貼。
其次,換購新能源乘用車,按購車發票金額,5 萬元至 15 萬元(不含)補貼 10000 元,15 萬元(含)至 25 萬元(不含)補貼 15000 元,25 萬元(含)以上補貼 18000 元。換購燃油乘用車,補貼申請人名下舊車登記時間必須在 2024 年 8 月 22 日(含當日)前。消費者可先報廢或置換舊車,也可先買新車,但《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要在 2024 年 8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完成開具,《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機動車行駛證》轉讓或登記時間也應在這個時間段內。
再者,本輪政策只針對個人消費者,對名下車輛是否為營運性質不做要求,同一輛新車不可疊加享受補貼政策。
另外,2024 年紹興汽車以舊換新報廢、置換補貼申報對象范圍,個人消費者需報廢或轉讓本人名下乘用車,并在浙江省內銷售企業購置 7 座(含)以下新乘用車,舊車和新車需在同一人名下。補貼更新時間為 2024 年 8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4 時,補貼申請時間為自 2024 年 8 月 22 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 24 時止,如需更改補正相關信息,也應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 24 時前完成,逾期未提交或補正,不予辦理補貼,資金提前用完會發布公告提前截止。
還有,2024 年紹興濱海新區首屆汽車展購車消費券以舊換新,個人消費者 2024 年 1 月 1 日(含)至 2024 年 5 月 3 日期間報廢或轉讓本人名下非營運小客車,并本人購買新車,可增加 1000 元購車補貼。報廢車輛要到具備資質企業報廢,取得相關證明,車輛報廢日期以回收證明上標注的交車時間為準并完成注銷登記手續。轉讓車輛要所有權發生轉移,取得發票,車輛轉出日期以發票開票日期為準并完成轉讓登記手續,個人消費者報廢或者轉讓的非營運小客車,未作為“舊車”申請過本市相關車輛置換補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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