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和企業申領購車補貼有何區別?
個人和企業申領購車補貼主要有以下區別。
企業方面,生產企業收到購車補貼應直接計入“其他應付款”或“專項應付款”,支付給經銷商時作為往來的減少,經銷商收取的購車補貼同樣計入“其他應付款”或“專項應付款”,支付給消費者時作為往來的減少。而且企業代收的購車補貼不屬于增值稅價外費用。在補貼范圍和標準上,比如在某些地區,自細則印發到 2024 年 12 月 31 日,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的新能源乘用車,買納入工信部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能有補貼。不同地區的具體標準不同。
個人方面,個人收取的購車補貼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有明確規定。比如根據相關公告,企業在特定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個人取得的禮品收入有相應的稅務規定。在申領條件上,不同地區也有不同要求。像漢中市,16 周歲以上中國居民在漢中市注冊登記的限上汽車銷售企業購買乘用車新車,購置時間為 2023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6 日,購車用戶需在 2024 年 1 月 12 日前在漢中市完成登記注冊并掛牌,1 月 21 日前完成資料申報。
在補貼發放標準上,也因地區而異。比如漢中市,購車發票金額為 5 萬元(含)至 10 萬元(不含)的,每輛補貼 1000 元;購車發票金額為 10 萬元(含)至 25 萬元(不含)的,每輛補貼 2500 元;購車發票金額為 25 萬元(含)以上的,每輛補貼 4000 元。再如福田區,2024 年 5 月 1 日 - 6 月 15 日,個人消費者在納入福田區限額以上零售業統計的汽車經銷企業處購買小汽車(新車)可申領購車補貼,按購車發票價格(含稅價)分四檔給予補貼。
總之,個人和企業在購車補貼的財稅處理、申領條件和標準等方面都存在差異,具體情況需根據各地政策和實際情況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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