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購置稅政策對新能源汽車有何特殊規定?
汽車購置稅政策對新能源汽車有特殊規定。
從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間,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但每輛新能源乘用車免稅額不超過 3 萬元。
比如售價 25 萬元(不含增值稅價格)的車,應納稅額 2.5 萬元,未超免稅限額,無須繳納車輛購置稅;售價 50 萬元的車,應納稅額 5 萬元,超過限額 2 萬元,需繳納 2 萬元車輛購置稅。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間,新能源汽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每輛新能源乘用車減稅額不超過 1.5 萬元。
比如售價 30 萬元的車,減半征收后為 1.5 萬元,未超減稅限額,可全部減免;售價 60 萬元的車,減半征收后為 3 萬元,超過 1.5 萬元減稅限額,需繳納 4.5 萬元。
新能源非乘用車 2024 年至 2025 年免征車輛購置稅,2026 年至 2027 年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無限額限制。
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
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通過發布《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對享受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實施管理,購置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可按規定享受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
新能源乘用車是指在設計、制造和技術特性上主要用于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和(或)臨時物品,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最多不超過 9 個座位的新能源汽車。
另外,“換電模式”新能源汽車目前有動力電池拆分銷售等模式。純電動汽車和插混車型(含增程式)在車速、續航、電池質量能量密度、百公里耗電量、純電續航里程、燃料消耗量等方面有相應技術要求。
工信部預留了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的過渡期限,在此期間購買不符合技術要求的車型仍可享受購置稅減免政策。
最新問答

